发布时间:2022-08-01 09:08 信息来源: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洪江市农村“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设计、测绘及预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市农村“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设计、测绘及预算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2020-ZYGC-01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79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代理服务费 (万元) |
|
1 |
洪江市农村“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设计、测绘及预算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项 |
90.79 |
1.36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形式(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附件二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怀化市中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云溪名都3栋2403室)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隆平产业园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隆平产业园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07455959
地 址:洪江市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中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大道云溪名称3栋2403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745-2213713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特别要求,供应商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