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5 10:20 信息来源:洪江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十条意见(暂行)》(湘扶办联〔2021〕2号)、《洪江市2021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洪委乡振组〔2021〕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各类扶贫项目资产的规范管理,通过全市20个乡镇和10家部门同步开展扶贫项目清产核资工作,核查登记全市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11.872亿元(其中:到户类资产1.227亿元、到村资产10.404亿元、到乡资产0.17亿元、到县资产0.071亿元)。现将已核准确认资产予以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即: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洪江市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电话:0745-7732963
附件:洪江市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情况表
洪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5日